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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理学院实验室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 2022-06-10

为加强对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及时了解各实验室运行和使用情况,构建常态化、规范化的实验室检查机制,扎实推进实验室的安全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范围

依据《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修订),对学校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仪器设备室,危险化学品存储房等场所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制度建设的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是否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实验室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上墙;应急处置预案、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准入制度是否实施等。

(二)实验室基础安全管理情况:设备仪器常规管理、检查、维护是否到位;实验室场所卫生环境;安全信息牌、消防安全设施情况;用水用电安全、个人防护等。

(三)实验室技术安全和特殊用品规范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存放、采购、运输、发放等全流程管理;实验室的动物安全相关管理;化学废弃物的处置,重点场所的消杀工作;实验室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大型仪器的管护等。

三、检查方式

实验室检查实行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检查体系,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方式,重大节假日、开学第一周和放假前一周对相应的实验室进行全方位检查。

(一)学校检查

学校组建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小组队伍,组织相关检查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实验室全面检查,每学期不定期进行抽查。每次检查前做好检查计划,检查结束后,做好《成都文理学院实验室检查记录表》《成都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巡查记录表》及《成都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台账》等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发放《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应单位限期整改,同时通知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实施监督。图文信息中心将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收取《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表》《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等文件,对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予以通报,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实验室记录考核并关停一周至一月处理。

(二)二级单位检查

各二级学院组建院级实验室安全检查队伍,定期对实验室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管护、实验室建设等方面进行检查,强化源头治理。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检查,了解实验室设备的动态,解决实验室存在的突出问题,收集各实验室各项基础数据。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对整改中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学校进行协调处理。

(三)实验室检查

各实验室应设置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助理,协助实验室管理员根据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进行实验室的日常安全和节假日前安全检查工作。须根据学校检查、巡查相关文件制定自身实验室检查记录表单,装订成册放在实验室显著位置,每日参照其中的重点检查内容对本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助理与实验管理员相互配合,在行课时间段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操作有权要求所在实验室教师和学生配合调整,纠正有碍安全的不正确行为,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及时上报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四、检查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学校检查,根据本办法建立实验室检查制度,按时组织检查,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工作的布置、安排、督促和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均应切实履行职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做好记录,及时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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