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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理学院实验室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 2022-05-30

为贯彻落实学校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验室的日常管理,提升实验室安全防范能力,促进实验室良好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成都文理学院实验室例会制度。

一、校级实验室管理会议原则上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负责实验室管理的校级单位牵头,各学院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及实验管理员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部和学校出台的各项实验室管理、安全规章制度和相关工作要求,统一思想,协同工作,稳步推进实验室管理、服务和安全上新台阶。

(二)通报实验室安全巡查情况、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和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总结良好安全管理经验和做法,分析实验室安全薄弱环节,研判实验室安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问题并研讨应对办法。

(三)通报各实验实训中心贯彻落实学校管理制度情况和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不断完善实验室管理机制。

(四)部署学校下一阶段实验室工作重点和任务。

二、二级学院实验室管理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时间结合工作实际安排,由学院分管领导或实训中心主任牵头,实验室管理员、实验实训教师和实验室学生助理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结本月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安全工作,重点、亮点工作,分析研究工作薄弱点,通报部门人员工作落实情况,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实验室工作重点任务。

(二)安排部署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总结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等工作,就实验室安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解决办法。

(三)根据学校及二级学院相关工作实际情况,举办相关的培训、演练等工作。

三、学校和各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可依据实际需要临时召开实验室工作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对实验室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处理有关实验室的相关工作。

四、校、院级相关的实验室工作会议均形成会议纪要,实验室工作会议也应建立台账,做好会议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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