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文理学院实验教学耗材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实验教学耗材的管理及合理使用,保证教学,防止浪费,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实验教学耗材管理规定。
二、实验室教学耗材指实验室物资中,除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外的消耗性物资,如直接或间接用于教学实验的一般实验元器件、材料、化学药品、不能回收使用的消耗性物资,一般低档玻璃制品等。
三、实验教学耗材的申购管理,应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根据耗材的使用特点进行分类管理。实验室耗材从制定申购计划、保管、发放使用到回收利用都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入库验收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帐卡记录齐全,定期核对检查。
四、耗材申购应加强计划性。每学期在落实下一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后,实验室根据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维修工作需要和实验室耗材库存情况,按学校物资申购程序提出申购计划,经二级学院院长和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审核认可、学校审批后实施。特殊情况需少量增添时,随同非固定资产需求一起办理申购。
五、在制定实验室计划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可略留裕量)如实填报并提出经费预算,说明用途,明确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厂家或品牌,必要时还应注明产品的特征。相关人员应比较熟悉耗材产品换代更新动态,在满足教学需要的前提下,认真比对,选出性价比好的产品,少数耗材还应注意其失效期。
六、验收实验室耗材时要逐项核对,当面点清,完善接收手续。采购的耗材品种、数量或质量有问题的,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拒收。
七、对实验室各种耗材,要按照类别及其存放条件要求分类妥善保管,对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按照危险品要求单独存放和保管。
八、领料时,实验室和后勤保卫处各保管一联领料单。实验室建册对进、出材料实行分类记账,做到帐目清楚,帐材相符。实验室在审核申购计划时要根据实验耗材库存情况审核把关,避免不合理库存形成浪费。
九、实验课教师需用实验耗材时,据实提前提出领用计划。领用时清点清楚,按照实验室规定手续登记签收。
十、实验室保管人员对库存耗材要经常清点检查,实验实训中心主任每学期末组织一次全面盘点。
十一、如因管理不到位发生财物丢失,管理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管理和经济责任。
十二、学生完成实验、确定成绩后,能回收利用的元器件要尽量回收利用,回收利用情况,作为实验室管理人员业绩之一纳入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