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文理学院实验室低值耐用品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21-12-17
一、按国家统计标准不列入固定资产序列且不属于消耗材料范围的设备为低值耐用品,如小型仪表、工具量具、教学器具等。学校内部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低值耐用品的管理。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低值耐用品的申购、保管、使用、维护和报废。
二、实验室于每学期末根据本学期清库、次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维护工作需要,实事求是地提出低值耐用品的补充购置申请,经学校批准同意后实施。
三、实验室在新购低值耐用品入库时要进行验收、履行入库程序,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通过后勤保卫处与供货单位联系,及时办理退、换手续。
四、实验室要建立低值耐用品明细账,做到进出手续完整清楚,领用、借用记录齐全,并定期清查核对,做到账物相符,存放有序。
五、学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短期借出实验室的低值耐用品时,须在不影响实验室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过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并按时完好归还。
六、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对实验人员加强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产的教育,管好、用好各项物品。
七、因保管不善或未按操作规程使用损坏、遗失或造成损失的,实验室应核实原因,提出部分或全部赔偿的意见。
八、对正常使用损坏或失去功能而不能修复使用的,应进行回收,提出报废申请,按学校的规定程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