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文理学院形体实训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21-03-28
一、形体实训室是教学、训练场所,非教学和训练原因不得随意进入。
二、进入形体实训室应穿舞蹈鞋或鞋套,严禁穿硬底鞋、高跟鞋入内。请将鞋子用袋子装好放入鞋柜,摆放整齐。
三、禁止携带食物进入实训室,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乱涂镜子和地胶,不得坐在把杆上,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存放电子设备的机柜上。
四、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实训,按要求正确使用实训室各种设备,确保人员及设备安全。
五、实训完毕,将室内设备放回原处,关闭电源、锁好门窗,带走个人物品,确保实训室整洁有序。
六、实训室管理员定期检查实训室设施设备,并做好记录。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七、实训室为专业教学场所,原则上只提供给形体实训相关班级在教学时段使用。如有其它需求,须需求方负责老师提前填写《成都文理学院借用教室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核,开具《成都文理学院教室使用登记表》,并报备实训室管理员,方可使用。
八、爱护实训室设施设备,人人有责。形体实训室实行使用负责人(授课教师、申请教师)负责制。如有人为或蓄意损坏,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