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实验实训中心: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3〕5 号)要求,紧紧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一主题,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校实际,不断提升学生防范风险的能力,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安排
各实验实训中心围绕国家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自身学院特色制定本中心实验室安全宣传活动方案,开展师生喜闻乐见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教育覆盖面,深入推进实验室安全意识入脑入心,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每个实验实训中心至少组织两项活动,多则不限。活动形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实验室安全宣传画;
2.实验室安全专题培训及讲座;
3.实验室安全海报设计展;
4.实验室安全摄影展;
5.实验室安全知识与典型事故巡展;
6.实验室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
7.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防护演练;
8.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与考试;
9.组织开展标杆实验室评选工作;
10.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
11.实验室安全经验交流沙龙;
12.实验室安全征文活动;
13.实验室安全微视频创作大赛;
14.其他符合主题的活动。
二、活动时间
1.5 月 22 日前,各实验实训中心制定活动方案并报图文信息中心,启动实验室安全宣传活动筹备工作。
2.5 月底前,各实验实训中心启动实验室安全宣传活动,6 月底前完成。
3.6 月 30 日前进行活动总结并做好资料的存档工作。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精心设计,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结合自身实际,稳步有序、切实有效地推进实验室安全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2.各实验实训中心于 5 月 22 日前报送《实验室安全宣传活动方案》(见附件)。
成都文理学院图文信息中心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