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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08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成都文理学院实验室检查制度》要求,现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实验实训场所,包括各类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校内实验实训基地等。

二、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11月10日-13日,各单位参照《实验室安全自查项目表》相关要求,由院级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实训场所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记录表》(附件1)等检查记录,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能立整立改的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填写《成都文理学院实验室未立整立改安全隐患汇总表》(附件2)于现场检查时提交给检查组人员。

(二)现场检查。11月14日-16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对各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现场交叉检查。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做好《成都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附件3)(成都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台账》(附件4)等相关记录,并于检查后将相关检查记录整理交到图文信息中心。

(三)隐患整改。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将在检查后给相关单位发放实验室安全整改通知书,请各单位对照整改通知书中的问题清单逐项整改,落实《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表》(附件5),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附件6)并按要求于11月22日前向图文信息中心提交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四)整改复查。11月23日-25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逐条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予以通报。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实验室记录考核并关停一周至一月处理。

三、现场检查分组情况及说明

第一组:大教育实训中心、大文法教学实训中心

第二组:师范生教学技能与素养实训中心、书法实训中心

第三组:外国语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大数据与智能财务实验中心

第四组:智慧经管实验实训中心、信息技术实训中心

第五组:传演教学实验实训中心、美术与设计实训中心

第六组:运动与健康实验实训中心、建筑综合实验中心

第七组:公共实验实训中心

要求各检查组组内交叉检查,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实验实训中心主任、专兼职实验管理员共同参与现场检查。

成都文理学院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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