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现就做好学校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各单位要将安全工作置于重要位置,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
(二)提升责任意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单位需压实各级安全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强化底线与红线意识,切实承担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遵循“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涵盖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方面,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完善实验室管理人员奖惩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
(四)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
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初次进入人员,做好准入教育与应急处置培训。严格管控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落实个体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开展安全风险专项排查,建立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
各单位要聚焦重要风险源风险,建立风险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实施精准管控,参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1),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风险专项排查,并逐室填写《成都文理学院实验室重点风险源清单》(附件2)。在此基础上,全面摸清本单位实验室风险底数,建立《成都文理学院XX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附件3),实行“一室一表、一院一台账”,并做好动态更新。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实行闭环销号管理
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4)等文件要求,结合前期风险排查情况,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应逐条登记,并立即组织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5),并加强后续复核,确保隐患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三)学校督查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深入了解难点、痛点问题,对敷衍了事、风险隐患多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6月4日前完成实验室安全风险专项排查与整改工作。《成都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附件2)由实训中心留档备查。《成都文理学院XX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5)与《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6)经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图文信息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同时,各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数据统计与填报工作,将《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7)纸质版经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图文信息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项任务,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电子邮箱:cdcastw@163.com
联系人:汤艾馨
图文信息中心
2026年5月27日
